DL信封的公称尺寸是 110 mm × 220 mm,这一数值来自 ISO 269:1985 表2的规定,尺寸书写惯例是较小尺寸在前。同标准的第6条还规定了尺寸允许偏差为 +1.5 mm,也就是说实际成品可以比公称尺寸大,但超出量不得超过 1.5 mm。这条标准适用于邮寄用途的信封,标准本身不涉及封口方式的规定,所以查阅尺寸时不必在 ISO 269 中寻找封口相关条款。
DL 这个代号的含义在 ISO 269:1985 表2的脚注中有明确说明:DL 是 Dimension Lengthwise 的缩写,即纵向尺寸。需要留意的是,这条脚注只解释代号的字面来源,并不涉及 DL 与 C 系列信封的归类关系。ISO 269 的表2将 DL 与 C 系列、B 系列并列单独列出,因此不宜把 DL 直接说成 C 系列的一员,尽管它常与 C6、C5 等规格一起被提及。
在中国国家标准层面,GB/T 1416-2003 表1将 DL 同时列为国内信封和国际信封的品种,规格为长 220 mm、宽 110 mm,公差 ±1.5 mm。该标准第4章非等效采用 ISO 269-1985(E) 第5章的尺寸,国内信封采用了其中的 B6、DL、C5、C4 命名和尺寸,国际信封采用了其中的 C6、DL、C5、C4 命名和尺寸。也就是说,DL 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品种目录下都有对应条目,规格数值相同。
| 资料所述事实 | 适用范围 |
|---|---|
| ISO 269:1985 表2规定 DL 信封尺寸为 110 mm × 220 mm(较小尺寸在前),第6条规定尺寸允许偏差为 +1.5 mm。 | ISO 269:1985 适用于邮寄用途的信封,不含封口方式的规定;尺寸书写惯例是较小尺寸在前。 |
| DL 是 Dimension Lengthwise(纵向尺寸)的缩写,ISO 269 表2以脚注标明。 | 这是 ISO 269:1985 表2的脚注说明,仅解释代号含义,不涉及 DL 与 C 系列的归类关系。 |
两份文件的写法差异容易引起误解。GB/T 1416 把长写在前面,写作 220×110,而 ISO 269 惯例是较小尺寸在前,写作 110×220,这只是书写惯例不同,物理尺寸是一样的。公差方面,GB/T 1416 写 ±1.5 mm,ISO 269 写 +1.5 mm,这是公差表达方式的差异,现有证据并未说明两者实际控制范围是否完全一致,因此不宜直接断言二者矛盾或完全等同。
另一个常见误解是把 A4 三折装入 DL 说成标准规定。ISO 269 的原文只在注释中提示:处理 A4 文件的插入机在使用 DL 尺寸时可能不足,此时可用不超过 120 mm × 235 mm 的更大信封。标准并未规定 A4 三折适配 DL,相关关系只能视为行业惯例,而非强制条款。在具体采购或设计时,应以所用标准的现行版本和适用地区为准,而不是把某一文件的写法直接套用到另一场景。